什么是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使外国公民能够移民到美国生活和工作,而不受任何相关限制 非移民签证。移民成为 美国永久居民 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自己符合特定移民签证类别的标准,则可以获得绿卡。移民签证的授予基于:家庭关系、就业、庇护或多样性签证抽签中的选择。
家庭移民签证 (FB)
许多移民通过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家庭成员的担保获得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直系亲属是美国公民的移民有资格申请家庭签证。直系亲属包括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或父母。
- IR-1: 美国公民的配偶
- IR-2: 美国公民21岁以下未婚子女
- IR-3: 被美国公民在国外领养的孤儿
- IR-4: 将由美国公民在美国收养的孤儿
- IR-5: 年满 21 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如果签证申请人已经居住在美国,则可以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申请。首先,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必须提交一份 I-130请愿书。一旦美国移民局批准,申请人将提交一份 I-485请愿书 成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人不住在美国境内,则必须向国务院提交申请。 I-130 获得批准后,申请将发送至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然后,申请人需要参加位于其本国的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的面试。
家庭偏好移民签证
美国公民的远房家庭成员也可能有资格获得永久居留权。可能符合资格的非直系家庭成员包括 21 岁以上的未婚子女、任何年龄的已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 家庭优先(F-1): 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及其任何未成年子女
- 家庭第二优先(F-2): 配偶、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上未婚子女
- 家庭第三优先(F-3):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 家庭第四优先(F-4): 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与直系亲属签证不同,家庭优先签证的数量有年度上限。 F-1上限为23,400个签证,F-2上限为114,200个签证,F-3上限为23,400个签证,F-4上限为65,000个签证。
非直系亲属的申请流程与直系亲属的永久居留申请流程相同。首先,提出申请的美国公民必须提交 I-130 申请。如果申请人已经居住在美国,则必须提交 I-485 来调整其身份。如果他们居住在美国境外,那么他们的申请将通过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处理,并且他们必须在其本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接受面试。
多元化移民签证计划(美国签证抽签)
永久居留签证也可通过以下途径授予外国申请人: 美国多元化移民签证计划。多元化移民签证计划为来自美国移民率历来较低的国家的申请人提供签证。
就业移民签证
外国人也可以通过批准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以就业为基础的移民签证。就业移民签证是为以就业为目的移民到美国的外国工人保留的。就业移民签证适用于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投资者和其他专业工人。美国移民局每年发放约 140,000 个就业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