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 和 EB-5 计划有什么区别? - EB5Investors.com

L-1 和 EB-5 计划有什么区别?

我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UAE) 一家家族企业的商业伙伴,想在美国开设这家公司的分公司。哪种计划更适合这种类型的企业:L-1 还是 EB-5 计划?我的最终目标是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同时仍开设和运营这家新分公司。

快速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已回答

主要区别在于 L-1 是非移民签证类别,而 EB-5 是就业类移民类别。L-1A 适用于从海外公司调到具有合格关系(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附属公司)的美国公司的经理或高管。EB-5 移民类别适用于在美国进行合格投资并在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外国企业家。L-1A 不具备获得美国公民资格的资格,但如果公司满足所有要求,另一个称为 EB-1C 的移民类别可能会让您获得美国公民资格。如果您的最终目标是成为美国公民,您必须首先成为永久居民并满足五年连续居住要求、实际存在要求和其他入籍要求。为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做出正确的决定,您应该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朱莉娅·鲁西诺娃

朱莉娅·鲁西诺娃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一般来说,L-1 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允许您的外国实体在美国开设新办事处,并将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L-1A 签证持有人)调至其在美国的办事处。L-1A 签证最终可获得美国永久绿卡。但是,必须先获得 I-140 申请批准。如果 I-140 申请获得批准,您就有资格申请美国永久绿卡(如果在 I-1 批准时身体在美国,且具有 L-140A 身份)或通过领事程序获得移民签证,成为绿卡持有者(如果在国外)。然后,在您首次获得绿卡后的 4 年零 9 个月内,如果满足所有其他条件,您可以申请美国公民身份。 EB-5 签证是一种移民签证,可直接获得美国有条件(2 年)绿卡,然后您必须在 90 年绿卡到期后的 2 天内申请取消条件以获得美国永久绿卡。然后,您可以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您的 EB-5 投资必须来自合法资金来源。基础 EB-5 企业(新商业企业)还必须直接在美国为合格员工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每周至少 35 小时)职位。每种签证的要求都不同,您应该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以更深入地讨论您的具体情况以及哪种签证最适合您。

芭芭拉·苏瑞

芭芭拉·苏瑞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L-1 签证签发给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它有助于将行政、管理或专业知识类别的外国工人临时调到美国,继续在同一雇主的办公室工作,但该办公室是附属公司、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EB-5 移民投资者计划由国会于 1990 年制定,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创造就业机会和资本投资来刺激美国经济。

米奇韦克斯勒

米奇韦克斯勒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这取决于您的时间范围。如果您想尽快在美国开展业务,L-1 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这可以在几个月内完成。要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您需要 5 年的绿卡。如果美国企业符合条件,您也可以立即申请 EB-5 类别的绿卡。获得有条件居留权可能需要大约 2 年的时间。或者,在美国企业运营一年后,如果企业符合条件,您可以申请 EB-1C 类别的绿卡。目前大约需要 1-1.5 年的时间,但绿卡是“无条件的”,这是一个额外的好处。您也可以同时做这两件事。这里需要做出战略决策,建议咨询有能力的律师如何进行。

珍熙·王尔德

珍熙·王尔德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L-1 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如果您在阿联酋设立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您应该能够获得该签证。如果不寻求其他永久居留途径,例如 EB-1C 甚至 EB-5,这条途径不会直接授予永久居留权(绿卡)。EB-5 是一种移民签证类别,如果企业位于目标就业区 (TEA),则最低投资额为 500,000 万美元,否则为 1 万美元,您将获得有条件绿卡。根据您建立美国子公司的投资额,您可能希望以某种方式构建业务,以便在获得 L-5 后成为 EB-1 投资。您应该与一位知道如何构建 EB-5 业务的公司律师以及一位具有丰富 EB-5 经验的移民律师合作,通过两步流程实现您的目标。

戴尔·史瓦兹(Dale Schwartz)
已回答

如果您符合 L-1 签证的条件,那么您就可以比 EB-5 类别更快地获得绿卡并最终获得公民身份,而且费用更低。但是,要符合条件,您必须在美国境外拥有整整一年的大型企业(过去 3 年中的一年),并且担任过高管和经理。如果外国公司的员工人数少于 1-7 人,L-10 案件很难获得批准。在美国公司,他还必须担任高管和/或经理,并且美国公司应预计在运营的第一年结束时至少拥有 6-10 名员工。一旦美国公司的业务运营满一年,它就可以为高管/经理申请绿卡。最初的 L-1 通常会被批准 1 年,并且可以续签长达 7 年(或直到获得绿卡)。只需几个月即可获得 L-1 案件的决定。如果一个人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 5 美元(或在农村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投资 1,000,000 美元)并雇用 500,000 名美国员工,那么 EB-10 签证就非常适合。目前,美国移民局需要近 24 个月的时间来决定 EB-5 案件。

琳恩·费尔德曼

琳恩·费尔德曼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有几个不同之处。L-1 是一种公司内部调动人员非移民身份,而 EB-5 是一个可获得绿卡的计划。L-1A 可以在一年后获得绿卡,因此如果两家公司都很稳健,这是获得永久居留权和美国公民身份的更简单、更快捷、更便宜的途径。此外,与 EB-2 计划不同,L-5 没有临时的 XNUMX 年绿卡。安排一次咨询,讨论您的案例的具体情况。

查尔斯·福斯特

查尔斯·福斯特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L-1 和 EB-5 计划之间存在显著差异。L-1 计划是一项非移民计划,该计划将授予申请人作为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在美国临时工作的权利。最终可能获得永久居留权。如果您可以在美国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从阿联酋公司的管理或执行职位调动到美国的管理或执行职位,您最初可以获得为期 1 年的新办公室 L-1 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签证。1 年后,您可以将其延长 2 年,并继续每次延长 2 年,总共 6 年,从而获得 7 年的 L-1 非移民身份。第一年后,您可以根据您已从管理或执行职位调动到管理或执行职位的事实申请合法永久居留权。使用 L-1 的优势在于您不必进行至少 1 美元或以上的投资或雇用 500,000 名美国工人。缺点是,对于新办事处来说,今天获得这些申请批准可能非常困难。要满足阿联酋公司经理或高管的定义,通常您必须拥有大量员工来证明您担任经理或高管职位至少 10 年,并且您需要在美国拥有同样多的员工来达到同样的目的。这条路线的真正问题是,许多希望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实际上并不需要或不想开办美国企业,或者即使他们这样做,也可能是一家小企业,并且可能永远无法证明将企业发展到这样的规模,以至于您可以通过自己的企业根据 EB-1 跨国经理分类成为经理或高管,从而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EB-1 计划的优势在于其简单性和可预测性。本质上,如果您利用 EB-5 区域中心计划,您可以投资一个项目,您不仅已经拥有一个获批的样本,而且还有一个或多个获批的申请,您不必负责日常管理,事实上,您没有管理责任,实际上,您所需要做的就是拥有财务能力,可以有效地贷款 5 万美元,贷款期约为 500,000 年。您成功的机会极高,风险极小。同样,您不必负责开设美国企业并长期维护该企业。

安博比

安博比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L-1 签证将赋予您在美国临时居住和工作的能力,并最终能够通过 L-1 公司作为优先工人申请合法永久居留。如果 L-1 签证对您来说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并且您迫切需要在美国工作/经营美国的企业/分支机构,那么 L-1 可能是最佳选择(因为 E-2/投资者签证不适用于阿联酋国民)。

黛比·克利斯

黛比·克利斯

EB-5 证券律师
已回答

这个问题问得好。正如你所知,两者都是签证项目。L-1 只要求你成为跨国公司的高管、经理或专业员工即可获得资格。L-1 签证将投资者在美国的逗留期限限制为 1 年,但 5 年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另一个美国签证。因此,如果跨国雇主目前在美国没有办事处或分公司,则可以派 L-5 持有人去建立新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为了保持身份,他或她必须只为赞助雇主工作。相比之下,EB-5 签证允许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如果投资与 USCIS 指定的区域中心相关,EB-5 的就业创造要求会更容易,因为该中心的就业创造可能包括使用合理经济方法计算的间接就业。EB-1 签证的好处是,该计划可让你在居住五年后获得永久绿卡并最终获得公民身份。EB-5 计划允许在美国投资其他企业和就业,并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因此,虽然 L-5 更适合您的情况并且更简单,但 EB-01 计划的限制较少。另一方面,EB-XNUMX 签证的处理积压时间可能比 LXNUMX 更长。听起来您需要权衡利弊。

伊恩·斯科特

伊恩·斯科特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L-1 是签证,EB-5 是绿卡。有了绿卡,您可以在 5 年内申请公民身份。如果业务在几年内大幅扩张,L-1 可以带来 EB-1 下的绿卡。EB-5 需要几年时间才能获得,因此您可能希望从 L-1 开始,然后再考虑绿卡选项。

伯纳德·P·沃尔夫斯多夫
已回答

您需要研究所有选项。如果您作为至少有 1 名员工的公司高级经理或高管被调到美国,L-20 公司调动将有效。如果不行,您需要考虑 EB-5 移民投资者计划和其他选项。EB-5 现在相当不错,因为只要投资 500,000 万美元,您仍可获得该计划的资格。

莎拉·施罗德

莎拉·施罗德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L-1 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允许在过去 1 年中至少有 3 年担任过高管、管理或专业知识职位的个人前往美国开设新办事处,该办事处是海外办事处的分支机构、母公司或子公司,并在美国业务中担任类似职位。L-1 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不是绿卡),有效期最长为 5-7 年,具体取决于签证持有人是持有专业知识 L-1B 签证(5 年)还是管理/高管 L-1A 签证(7 年)。L-1A 签证还有一种绿卡衍生品,称为 EB-13(或 EB-1C),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绿卡选择,但它通常只适用于非常强大的 L-1A 案例,并且只有在美国公司运营至少一年并能够证明有足够的收入来获得资格后才有效。

免责声明:本网站上的信息仅供一般信息;这不是法律或财务建议。具体的法律或财务建议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况的所有事实和情况的持证专业人士提供。在参与 EB-5 计划之前,您应该咨询法律、移民和财务专家。在本网站上发布问题并不会建立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您发布的所有问题都将向公众公开:请勿在您的问题中包含机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