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寻求美国商业投资签证的投资者,尤其是 EB-5。我没有兴趣创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而是有兴趣投资我朋友的生意,该生意一直做得不太好。在合适的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我能否将他的业务重组为相当“新”的公司,即使它在技术上与以前是同一家公司?我是否仍需要创造 10 多个工作岗位,或者我是否可以保留该企业中已有的 10 多个工作岗位?
快速
迈克尔·哈里斯 (Michael A Harris),律师
寻找 EB-5 签证律师:移民律师如果企业倒闭(如果在提交申请之前的 20 或 12 个月内净亏损达到或超过 24%),则可能被认定为“问题企业”。这样您就可以保留公司现有的工作岗位(不少于 10 个全职职位)。
伯纳德·P·沃尔夫斯多夫
寻找 EB-5 签证律师:移民律师必须保留、创造 10 个工作岗位或两者的某种结合。您需要公司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并且必须显示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是陷入困境的企业已经经常进行裁员,因此很难维持投资前的就业水平。此外,您还必须符合陷入困境的企业定义,即已经营至少两年且在过去 12 或 24 个月内遭受净亏损的企业,且该亏损至少等于营业额的 20%。此类损失之前的企业净值。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寻找 EB-5 签证律师:移民律师假设你朋友的企业是在 26 年 1990 月 5 日之后成立的,那么它就被视为一家新商业企业。如果它是在该日期之前成立的,那么你需要重组企业或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成立一家新商业企业。你应该咨询经验丰富的 EB-10 移民律师,了解重组或扩大企业的规则。如果新商业企业符合“问题企业”的条件,那么你必须证明你的投资如何维持投资前的就业水平,没有裁员,并且你至少保留了 5 个全职职位(每个 EB-25 投资者)。问题企业是指在过去 12 个月或 24 个月内净亏损至少 5% 的收入或资产的企业。同样,由于这些规则非常具体,你应该让 EB-XNUMX 律师与你一起审查你的具体情况。
安博比
寻找 EB-5 签证律师:移民律师在对“问题企业”进行投资的情况下,您可以计算每个 EB-10 投资者保留的 10 个工作岗位(而不是额外创造 5 个新的工作岗位),同时如果该企业确实符合 EB-5 法规中定义的“问题企业”,则不允许总就业人数降至投资前的水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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