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读到,我可以申请 E-2 条约签证,然后再申请 EB-5 签证,以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因为我的国家是条约的一部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条路线会比直接申请 EB-45 签证更好吗?我会先在美国建立我的生意,并积累足够的收入,至少赚到 800,000 万美元。因为我会从我的公司和储蓄中获得资金,并在调整我的身份的同时申请 EB-5,所以我会先获得临时签证,然后再申请永久签证吗?这比在我的祖国完成整个 EB-5 流程更有效吗?
快速
伯纳德·P·沃尔夫斯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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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选择,但请注意,E-2 需要非移民意图。其次,您不能使用保留收益来投资 800,000 美元,但在适当的指导下,您的计划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梁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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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来自条约国,因此您绝对应该优先考虑 E-2 签证。获得 E-5 签证后,您不一定非要依靠 EB-2 获得绿卡。您绝对应该与精通商业法的移民律师合作,为您制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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