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学朋友想合伙创办一家公司。他们都是美国公民,所以公司将由他们创立,而我计划明年MBA毕业后,作为我EB-5申请的一部分,投入资金。鉴于EB-5项目将于2027年结束,我们是应该直接投资成立公司,还是等到项目重启后先设立区域中心,再以EB-5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投资?
快速
安博比
EB-5移民律师
已回答
答:在做出决定之前需要考虑很多因素:
1)直接投资需要直接创造 10 个就业岗位(而区域中心创造的附带就业岗位可以计入这 10 个岗位)——您的企业能够做到这一点吗?
2)时间安排——您希望多快提交申请;
3)退出策略——投资于区域中心的资金可能会被锁定多年,并须遵守退出策略协议才能返还资金(当然,没有任何保证);
4)对于直接投资,你必须做好经营企业的准备等等。根据你的问题,如果你有愿意/能够共同经营公司的合伙人/朋友,并且考虑到上述其他因素,那么直接投资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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