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30 月,美国移民局通过了《改革与诚信法案》,为全国各地的区域中心制定了新规则。这对投资者和区域中心究竟意味着什么?这项新法律带来了哪些好处和挑战?投资者有哪些选择?这是否会提高区域中心的地位并使其更值得信赖?Rohit Turkhud 在移民法领域拥有 10 多年的经验,在 EB-5 领域拥有近 XNUMX 年的经验。在本期节目中,他与 Ali Jahangiri 进行了交谈,澄清了新法案所暗示的一切。
剧集抄录
罗希特:当你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时,你会感到非常满足。多年后,当我为他们做了一些事情后,有人来找我,说:“天哪,你帮我拿到了绿卡”,这真是太令人满足了。当有人说:“看,这是我的个人问题,你对此有什么看法?”时,你就有点像辅导员了。这与移民无关,这比问“你对这个移民问题有什么看法?”更令人满足。
Ali:欢迎收听“EB-5 投资者杂志”的“EB5 之声”播客。我们每周都会在 EB-5 节目中展开精彩讨论,敬请收看我们的播客。
欢迎大家回来收看节目。我是主持人 Ali Jahangiri。今天,我将与一位非常特别的嘉宾移民律师 Rohit Turkhud 坐在一起。我们将讨论很多事情,首先是我们的最爱 EB-5 法律及其对市场、区域中心和恢复业务的影响。实际上,我们将讨论一些有关 EB-5 签证的基本细节。但在此之前,请允许我花点时间介绍一下 Rohit,他是我们的一位亲爱的嘉宾。
Rohit 是纽约 CSG Law 的一名顾问,在移民领域拥有 30 多年的经验,包括投资者签证。他经常与整个行业的商业领袖打交道。我非常了解他。实际上,我认识 Rohit 已经有几年了,他实际上是我们 25 大“EB-25 投资者杂志”中排名前 5 位的移民律师之一。他拥有丰富的经验......Rohit,告诉我们你今天过得怎么样。
罗希特:非常感谢你精彩的介绍,比我自己做的还要好。所以我表现得很好。很高兴来到这里。很高兴与你的听众分享我所能分享的一切。
Ali:很高兴您能来,Rohit。我们来谈谈我们最喜欢的 EB-5 新法案。尽管该法案是在 5 月(大约四个月前)通过的,但仍有许多内容有待发掘和观察。您对这项新的 EB-XNUMX 法案有何看法?您能分享一些您个人印象深刻的改革吗?
Rohit:是的,当然,我很乐意。我的意思是,每个人都很高兴区域中心和法律都回来了。这更加突出。自从 5 年中期我开始前往印度和中东从事 EB-2014 工作以来,EB-5 对我来说一直非常珍贵。当时,EB-5 对我来说很自然,因为印度刚刚对 EB-5 开放。实际上,我能说印地语、古吉拉特语和马拉地语,这给了我一点优势。这也让我能够前往印度,或者至少在疫情前确实如此,非常频繁,几乎每个月都会去那里旅行。
所以我认为新法律非常棒,一是因为它让区域中心重新发挥作用。二是最重要的是,它有诚信措施,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些措施更有帮助,而且可能非常有价值。因为我认为这应该给他们更大的安慰感。虽然我们当然避免或极力避免使用“保证”这个词,但我认为新法律的诚信措施确实让投资者感到有人在照顾他们,他们在这里投资 EB-5 的辛苦赚来的钱不会被吹走。所以我认为诚信措施非常好,要求区域中心遵守。当然,这样做会很昂贵,但我认为这也会给他们更大的安慰。
我心中最大的变化是,当我读到它时,我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新法律允许投资者同时申请……如果他们在美国拥有合法身份,他们就可以申请所谓的身份声明。就像我告诉我的客户那样,这是一笔令人震惊的意外之财。看到这项工作……显然工作压力成倍增加,因为我们需要为我们的投资者客户提供这种好处,我感到无比高兴。但我想说,对我和我的投资者来说,这可能是最大的意外之财。
Ali:我们来谈谈新的 EB-5 立法及其保护投资者的功能。您能否向我们的听众解释一下政府如何通过新立法来保护他们?
Rohit:好的,很好。我将不分先后顺序地分享我的想法或提出我的想法。其中一件从未存在过的事情是,没有要求设立基金管理员来跟踪投资资金的流动或资金的使用情况。法律现在要求每个区域中心都设立一名基金管理员,我认为这应该会让人感到很放心,虽然不是要消除这种现象,但肯定会降低资金滥用的风险。我想每个人都知道近年来许多投资者面临的一些欺诈和不愉快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应该被消除,或者至少应该减少。这是一个问题。
我认为这是一个主要问题,因为人们总是担心“好吧,我拿到了绿卡,我怎么拿回我的钱?我知道投资需要承担风险。但这是我辛苦赚来的钱,我不想失去它。”当人们投资股票市场时,他们希望至少收回他们的资本,即使他们没有盈利。但在这里,当你没有任何保证、没有任何保障时,你会试图做出一个有点理性和深思熟虑的决定。所以我认为,你需要有一个基金管理员这一事实非常重要。
其次,我认为大多数投资者都不知道他们向经纪人、引荐人等支付了多少钱……不管你怎么称呼他们。这些人将投资者介绍给区域中心,他们显然得到了报酬,尽管每个人都说:“哦,你没有付钱给我,我们只是从发行人那里得到报酬,这是行业惯例。”大多数投资者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现在,投资者实际上会知道他们支付了多少钱。显然,我使用“几分钱”是非常讽刺的,因为通常都是美元、美元、美元,没有几分钱。所以我认为重要的是,投资者可以放心地知道经纪人/中介人得到了多少报酬。他们总是知道律师得到了多少报酬,因为律师和客户之间通常会有协议。所以这非常透明。
所以我认为这种透明度是全新的。不仅仅是要求这些 Finder 披露金额,还要求这些 Finder 进行注册。当然,现在有很多问题,比如他们需要在哪里注册?注册表格在哪里?他们要如何注册?他们是在 SEC 注册吗?还是在 USCIS 注册?我不知道。当然,有很多模糊问题,但肯定有这些要求。我们都意识到尘埃会在某个时间点落定。就像尘埃一样,一切都不会一下子落定,通常是一点一点落定的。
我认为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但至少这些是投资者可以更放心的事情。即使是就这个庞大而又有些模糊的重新部署问题而言,我认为投资者现在会更好地理解,重新部署可以在美国任何地方进行,而不仅限于该州。这些问题将持续存在,或者更确切地说,围绕这些问题的不确定性将持续存在,但至少有一些更好的指导。
我只是觉得新法律引入了更多的金融控制措施,这应该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程度的安慰。最重要的是,请别忘记,新法律将对所有在特定日期之前提交申请的人适用。所以正如你们所知,我们出现了巨大的失误,或者说,在 1 月 15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之间,你们可以称之为死寂,当时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每个人都在猜测,每个人都在调查或注视着水晶球,现在你的案子将不受此影响。无论他们在法庭上争论什么,我认为所有律师,至少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的案子都在取得进展,这很好。
所以我认为有很多值得感谢的事情。当然,有很多事情是不明确的,但哪条法律是明确的呢?如果法律真的那么明确,你真的需要法官和律师吗?所以我认为我们都有工作,我们有播客,我们有对话,生活还在继续。
Ali:您的回答非常透明和诚实。您已经进入 EB-5 市场一段时间了。那么这会对 EB-5 市场产生什么影响?您认为申请数量会突然增加还是没有任何变化?您觉得呢,Rohit?
Rohit:我从事移民法已经 30 多年了,但从事 EB-5 已经差不多八九年了。但我认为这已经给了我足够的经验……而且几乎所有我的客户都是出生在印度的人,无论他们是在印度、中东、新加坡还是马来西亚,这都无关紧要。所以我确实有这种观点,我可以提供。显然,人们的兴趣又恢复了。显然,人们的兴趣很浓厚。我认为,800,000 美元以上的投资者市场与 500,000 美元以上的市场不同,这也是正确的。与 500,000 美元的路线相比,有更多的人愿意并准备好走 800,000 美元的路线。这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自然的。
我认为大家的兴趣非常非常强烈。大约一个月前,我时隔两年半后再次来到印度,印象非常深刻。当然,我之所以时隔两年半后再次来到印度,是因为疫情,而不是因为 EB-5 计划。所以,时隔这么久后再次回到孟买,感觉非常棒。当然,说点轻松的,我的时机非常完美,我去的时候正是芒果季节,所以每次吃完早餐后我都面带微笑,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但我认为人们的兴趣非常强烈。我认为毫无疑问人们很感兴趣。即使人们在等待尘埃落定,我也在处理许多案件,他们希望我开始处理资金来源问题,因为显然这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并与他们一起找出资金来源,这样当区域中心或投资者愿意做出投资决策时,因为我总是这样告诉我的客户,我们应该准备好相当快地继续进行。所以我会说,是的,这显然是一个好兆头。我相信其他律师、区域中心和目前 EB-5 世界的利益相关者也会证实这一点。
Ali:Rohit,我们马上就要谈区域中心业务了。但让我们先谈谈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之间的区别。我们的听众可能是收听这个播客的 EB-5 投资者,他们想了解应该选择哪条路线。我知道这是很多人问我们的问题。您是否想就区域中心的运作方式和一些差异提供指导,您更喜欢哪种方式?
Rohit:当然。所以,我想先在这里声明一下。我认为,众所周知,要提供财务建议,您需要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金融业监管局颁发的执照。这是一个受到严格监控的行业。大多数移民律师都没有执照。我当然没有。我所在的非常有名望的律师事务所 CSG 没有执照,所以我不会提供财务解决方案或财务建议。我宁愿指出两者之间的区别,让投资者决定什么对他们更合适,什么更符合他们的目的。
最终目标,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都是确保创造就业机会。因为我总是想澄清一下,这不是那种你说“我给你开支票,把我的绿卡寄给我”的签证。不,不,不。这是一种签证,你将资金投资于某个机会或某个行业,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通常是指绿卡持有者和公民。一旦你为每个投资者或每项投资创造了至少 10 个就业机会,你就可以拿到绿卡了。这是获得绿卡的基本基础,也是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之间最大的区别。让我再澄清一下。
在直接 EB-5 投资中,投资者需要能够创造或创造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这些工作岗位可以笼统地称为“工作岗位”,更准确地说是 10 个全职职位,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成为我们在美国所熟知的 W-2 雇员。他们不能是独立承包商,他们通常不是顾问,他们需要是 W-2,而不是 1099。这是直接 EB-5 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与此相反,在区域中心,人们不必担心直接就业或 W-2 就业,因为您使用的是经济学家准备的经济模型。它考虑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就业创造,并允许您考虑它们。一种是直接就业,即 W-2 员工。第二种是间接就业,通常是由于某些活动需要额外的材料。假设建筑商或开发商需要水泥、木材,从第三方订购水泥或木材,而第三方由于他们的需求而创造了就业机会。
然后你还得到了诱导就业,这是所有工薪阶层进入市场并将其花在消费品上并创造需求的结果。你计算出这个数字,然后使用劳工部乘数来得出符合 EB-5 资格的就业岗位数量。因此,当你看到这一点时,与直接 EB-5 相比,在区域中心背景下创造就业机会通常更容易实现、记录和建立。这是主要区别之一。
当然,通常,第二个区别还在于,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的退出策略可能有所不同。因为在直接投资中,尤其是在 15 月 5 日之后,您只能拥有一位 EB-XNUMX 投资者,这似乎是业内的普遍共识。该投资者将能够退出该业务,这意味着在某个时间点,当企业有能力做到这一点时,可以收回他的资金。在区域中心,更常见的结构很可能是允许它与债务相关,这意味着涉及贷款。贷款期限通常为五到七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延长。但……您有一个有限的退出时间表,而退出通常是通过再融资或出售业务来实现的。
还有另一个区别,即在直接投资中,银行通常不太可能作为优先贷款人或最后贷款人,这也意味着尽职调查的范围有限。而在区域中心,银行是优先贷款人,这意味着他们肯定希望保护自己的资金,这意味着他们对项目的尽职调查比任何个人单独进行的都要多。所以这些是一些显著的区别。
话虽如此,我还是要大胆地说,在与印度人合作的过程中,有些社区、有些地区的人宁愿自己损失钱财,也不愿把钱交给区域中心。因为很明显,通过区域中心,你的资金回报(即利息)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是直接投资,你可能更有能力从投资中赚取更多的钱。
例如,我感觉非常亲近的古吉拉特社区,我在那里有非常非常亲密的朋友,商业是他们的 DNA。他们更愿意将钱投入直接投资,寻求更好的回报和更高的利润,而不是区域中心可能更安全、更有保障的地方,然后说:“好吧,你知道吗,我要把钱投入区域中心。我知道创造就业机会会更容易,但我可能只能获得 5% 的利息。而如果我直接投资,我可能会得到 3% 或 4% 甚至更多的利息,我可能实际上是部分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我最终会从利润中受益。”所以这里面有很多心理游戏,每个人都想用他们的钱做什么。我希望我给你一个比较连贯的答案来回答你问的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
Ali:非常详细。谢谢。这确实很有道理。您认为区域中心带来的好处是什么?为什么几乎 90%、95% 的人决定走这条路,对吧?
罗希特:是的,我会说超过 95%。嗯,可能就是这样。但是,想想看,直到今天,大多数人都还在美国境外,正在等待签证。因此,如果你没有能力合法参与,或者无法旅行、查看情况,那么投资机会也很困难。所以区域中心可以满足这些要求。另一个不能回避的因素是,大多数投资者都是中国人,这意味着存在语言障碍和签证障碍。
因此,我认为将钱投入到您更确定能获得绿卡的地方更为明智,因为这是建立在创造就业机会的基础上的。您不是积极的参与者,您不参与日常业务。这似乎更有意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只要考虑其中几个因素,就会发现区域中心更受欢迎的原因相当明显。
Ali:说到区域中心,Rohit,我们又开始工作了,请为我们的听众介绍一下国会通过的《改革与诚信法案》的背景。2022 年 600 月,美国移民局对该法案的解释和回应继续进行,并宣布授权 5 多个指定区域中心。美国移民局表示,现在为了让区域中心恢复运营,他们必须申请重新指定并获得批准。显然,很多区域中心都不高兴。显然,我们知道这一点。Behring 区域中心提起诉讼,质疑美国移民局的决定。两周前,我们得到了一些好消息,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批准了一项初步禁令,基本上阻止了美国移民局取消之前指定的 EB-XNUMX 区域中心。这对市场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胜利。你对此有何看法?你认为这起诉讼对市场有何影响?
Rohit:我认为你的开场白总结得很好,基本上就是“我们又恢复营业了”。每个人都为这一决定而欢呼雀跃。这并不出乎意料。我的意思是,很明显,这个行业有一些非常有力的陈述,通过 EB-5 领域非常知名和资深的律师。显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答。但至少 Chhabria 法官已经驳回了移民局的请求,他说:“伙计们,你们需要考虑一下你们的行为和你们在做什么。你们不能仅仅因为一时兴起和你们非常狭隘的理解就取消 600 个区域中心的授权。”
我认为,在我看来,实际上,如果我只是引用,实际上只是读一下他说的话……你知道,他在第一页就使用了这样的语言:“这几乎肯定是一个法律错误,因为目前尚不清楚《诚信法案》是否取消了现有区域中心的授权,或允许它们在国会的新制度下继续运营。因此,该机构在决定是否应取消现有区域中心的授权之前,必须权衡相互竞争的利益。而该机构对之前授权的区域中心的处理方式正在以违背公众利益的方式对它们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因此,在诉讼悬而未决期间,该机构被禁止将现有区域中心视为已取消授权。”
显然,这只是他所说和意图的摘录。我认为,移民局显然需要回头说:“我们做了什么?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在我看来,有人匆忙行事,没有认真思考,也没有遵循流程和协议。另一方面,我必须说,虽然这些诉讼一直在进行中,但我相信,和其他律师一样,我看到移民局在旧区域中心待审案件上采取了行动,包括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的批准,以及推进所需的额外处理。
因此,他们似乎说一套做一套。显然,我更喜欢他们做的而不是他们说的。但我认为,随着尘埃落定,随着我们解决其他问题,比如哪些需要提交,哪些需要修订,哪些需要恢复,至少旧的区域中心没有被取消授权或停用,它们仍在继续。也许他们需要填写更多文件,更好地遵守新法律,但显然,区域中心已经准备好,我想可以说,与新业务和旧业务一起摇滚吧。
Ali:好的,我们知道区域中心已经恢复营业,但您认为它们对新 RIA、改革与诚信法案的态度如何?它们会继续以与以前相同的方式运营吗?或者您认为新法律是否对它们继续运营施加了额外的规定和报告要求?
Rohit:是的,我认为从《改革与诚信法案》这一事实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肯定会需要遵守新的规定,而这正是该行业非常愿意做的事情,他们希望做到,正如他们所说,去伪存真,让优秀的区域中心继续营业。我认为许多区域中心可能会停止运营,因为合规成本很高。虽然你想要一些好的东西,但显然这需要花钱。目前,我认为没有任何区域中心有 100% 的清晰度。律师们正在尽力为他们提供指导,以及他们如何在某种安全网和安全指南下运作。但显然,所有这些都需要时间。
而且我认为,我们都同意,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以同样的方式一起做事。会有差异,会有细微差别。而且,这一切都需要时间。这让我想到,投资者应该总是在他们准备好做出决定时进行投资,而不是在他们被某个区域中心的枪指着头的时候进行投资。当然,我使用这种说法很随意,枪指着头说:“哦,这是项目的最后一个位置,如果你喜欢我的项目,你必须今天就投资。”我不是这种说法的支持者,我更倾向于反驳并告诉投资者,“不,不,不,这个项目自 1990 年就存在了,它还会存在。所以你决定什么时候投资你的资金,不应该由一个项目或区域中心来决定,告诉你这是今天的最后一个位置,因此如果你想要它,你就必须接受它。”所以我的方法与许多其他人提出或鼓励的方法略有不同。
Ali:Rohit,您从事 EB-5 行业已有很长时间了。当然,除了律师费之外,投资者在选择移民律师时最需要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Rohit:好的。我想,从我开始执业的第一天起,我就一直使用这个标准,这显然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很多年前,我想我甚至写过一篇关于这个的文章。归根结底,总是投资者决定谁应该成为他或她的律师,尤其是在 EB-5 中。当他们想要聘请律师时,他们应该考虑的是,这不是一笔交易。这将是未来五到七年的关系。如果你把它看作一笔交易,你最终可能会犯错。我认为,如果你把它看作是一种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将持续很多年。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相信这可以让投资者做出更好的决定,一个合理的决定,一个让他们感到安心的决定。因为我可以告诉你,从我与数百名来自印度的客户打交道来看,你最终不仅仅是他们的 EB-5 律师,而且是他们在很多事情上的首选。这可能部分是个人原因,也可能部分与你可能不涉及该个人的其他签证有关。但无论如何,你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影响个人的生活。因此,我认为长远眼光应该是投资者应该考虑的最重要的事情。
显然,每个投资者都在关注律师费。我可以告诉你,总的来说,市场上的律师费都很相似。我还可以这样说,律师是收入最低的,无论你将其与区域中心、经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比较,律师的收入都是最低的。我还可以告诉你,律师是投资者谈判最多的人。这在那里有点令人悲伤,但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事实。但归根结底,律师是最重要的人,为你的案件做的工作最多,是与你的案件最相关的人。参与的时间长短都差不多,无论是区域中心、经纪人还是中介机构。
所以我要说,要关注你所见之人的品质。审视自己的内心,然后问自己:“我喜欢这个人吗?我不喜欢这个人吗?我是否觉得这个人会陪伴我,在未来五到七年里支持我?”没有一段关系是完美的,对吧?你总会经历一些起起伏伏,你总会有一些原因,或者在某个时候你会觉得你需要不同级别的服务,不同质量的服务。但从更大的角度来看,这就是我要说的。
Ali:Rohit,你之前谈到了触动人们的生活。当我与移民律师交谈时,他们中有些人是我过去合作过的,你首先讨论了他们从事这一职业的动机和热情。他们提到移民如何改善了他们的个人生活,现在是时候回馈社会了。这对他们来说真的很私人,对我个人而言,我对移民的热情,了解工作如何改善某人的生活的喜悦是一种非凡的感觉,对吗?你从事这项工作多久了?你是否爱上了 EB-5 领域而不是移民业务?请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背景,Rohit。
Rohit:好吧,虽然我完全赞同你所说的一切,但我认为是移民选择了我,而不是我选择了移民。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可能略有不同。但在我执业的最初几年,我参与代理的客户有很多与法庭相关的事务,很多来自阿富汗和斯里兰卡的庇护工作。那是早期,然后我进入了商业领域。我认为我绝对喜欢与客户合作,与人互动。当你看到流程结束时他们脸上的笑容时,你会感到非常满足。很多年后,我可能为他们做了一些事情,他们来找我,说:“哦,天哪,你是我打过交道的 Rohit Turkhud。我从未见过你,但我和你有过互动,你帮我拿到了 H-1 签证和绿卡。”
在某种程度上,知道有人关注我,是一种非常令人满足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棒。我认为,当有人说:“看,这是我的个人问题,你对此有什么看法?”时,你可能就有点像指导顾问了。他们依靠你来给予他们……或者他们分享他们的担忧,并征求你的意见,而这些意见与移民无关。说实话,对我来说,这比问“你对这个移民问题有什么看法?”更令人满足。我不确定我的妻子和孩子是否会像我的客户那样经常问我这个问题。
所以,你知道,我认为我们在生活中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确实很享受这一点。知道我向某人表达了我的真实想法,让我晚上可以睡个好觉,因为我没有给他们一个方向,这可能最终是错误的,但这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分享我的想法、我的信念和我的担忧,希望这能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定。我认为这才是更重要的。你不可能总是完美的。我确信有些客户会认为我远非完美,我不确定我能做些什么。但至少只要良心清白,只要心清白,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Ali:我喜欢你的回答。所以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认为 EB-5 也会开始积压和与印度和中国 EB-2 和 EB-3 类别类似的配额吗?由于对 EB-5 的竞争性需求,是否会有一个等待期?你对此有何看法?
罗希特:我想我的免责声明是,如果国务院的重要人物和决策者总是在猜测,并且每月发布签证公告,那么我对此做出猜测应该是不可能的。说了这么多,并告诉听众不要依赖我的预测,看来印度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保持开放,并及时发布签证公告。然而,话虽如此,我再次不确定目前 800,000 美元以上的需求是否会导致积压。我认为,对未决申请的实际裁决及其对绿卡的批准更有可能造成积压。
我认为,即使真的发生,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归根结底,这是一个过程,所有这些事情都需要时间。但我确实认为,确实存在在某个时间点出现倒退的风险,我猜可能是在明年第一季度。同样,这取决于 IPO 办公室审理申请的速度,有多少申请在美国以身份调整的形式进行处理,有多少申请在国外以领事馆的形式进行处理。
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人们的退出。我有一些客户因为等待时间太长而退出了竞选。他们感到有些沮丧,比如说:“我投入了资金,等待了五年半,却一直受阻。”他们说:“嗯,你知道,我在印度很开心,我在印度过得很好,我不想再去美国了。”所以我遇到过这种情况。有时人们去世后就自动退出了。另一方面,如果孩子出生在国外,如果结婚,人数可能会增加。
因此,有这么多因素,以至于无法预测何时会发生什么。这就是我们每月发布签证公告的原因。我们每个人,无论是律师还是投资者,我都可以告诉你,我一直在关注这一点。所以我怀疑它会……再说一次,我非常支持投资者在他们觉得舒服的时候做出决定。
今天早些时候,我与一位客户进行了交谈,我问他们一个充分的理由,为什么他们在美国的孩子不应该为正在等待中的 EB-5 申请身份调整。他们给了我一个无可指责的理由。我说:“我收回我说的所有话,你绝对不应该提交身份调整申请。”所以,做出这些决定需要考虑很多因素。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规则。所以可能会有积压,但也可能没有那么好。我并不认为会有太多印度人投资 800,000 万美元以上。
Ali:当然。让我们换个话题,了解一下 EB-5 投资的不同资本贡献模式。Rohit,请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投资结构符合 EB-5 投资的条件。它必须是股权安排,还是可以是债务,或者同时采用股权和贷款的形式?请告诉我们 EB-5 关于股权与贷款的规则。
Rohit:简单来说,无论您是直接投资还是区域中心投资,本质上,您总是首先以股权形式投资。在直接投资模式中,您通常会将股权投资到所谓的新商业实体。这也与直接投资的就业创造实体相同。对于区域中心,您通常会将股权投资到最简单的公司结构中,也就是所谓的新商业实体。但这就像 SPV,我的意思是说,这是一种特殊目的载体,其资金只能来自 EB-5 投资者的 EB-5 资金。然后,该 NCE 会向就业创造实体(JCE)发放贷款,然后 JCE 会将资金借给开发商。
因此,在直接投资中,它完全是股权。在区域中心的背景下,它通常是股权,然后借给开发商。因为这是开发商寻求的贷款,与他们需要向银行支付的相同金额相比,回报率或利率非常低。这显然也说明了钱将如何返还给你。因为你在直接投资中返还资金,所以你投资的企业必须有能力将钱返还给你。在区域中心的背景下,通常是开发商通过 JCE 将钱返还给 NCE。但同样,这取决于他们与银行、其他投资者的贷款条款,而资本结构通常在直接投资中是投资机会和 EB-5 投资者。
在区域中心,通常会有一家银行,虽然不是总是这样,但通常是银行,它是最后贷款人,即高级贷款人。然后会有 EB-5 投资者,然后会有拥有股权的开发商,他们获得所有利润和/或承担损失。但 EB-5 投资者将在实际股权投入之前获得回报。在直接投资中,EB-5 可能与股权同时投入或退出。因此,从纯粹的投资角度来看,直接投资可能会获得更大的回报,但显然风险也更大。
Ali:那么后续的问题是,如果从 EB-5 投资者本身的贷款中获得的资金来源是......它们可以用于股权安排的债务吗?
罗希特:他们是否以自己在开发项目中的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因为这肯定不行。你可以从外部获得贷款,但你不能说“你以我在你项目中的权益为抵押给我这笔贷款。”所以假设他们正在建造一栋公寓,投资者永远不能以投资建造的公寓为抵押获得贷款。我不知道这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
Ali:是的。我的问题是,我可以从外部借款然后进行投资吗?可以这样做吗?我可以从别人那里借款然后将其投入 EB-5 交易吗?
Rohit:当然可以。根据一项名为“ZHANG 案”的裁决,自 2018 年 5 月起,您可以获得以您拥有的、您拥有权利的房产为抵押的抵押贷款。您还可以获得无抵押贷款,将其用作 EB-10 投资。您需要始终记住的是,无论是从一个人还是从 XNUMX 个人那里获得无抵押贷款,借给您钱的每个人都必须能够证明其资金来源。因此,无论是有担保还是无担保,资金来源仍需要得到证明和确立。因此,贷款当然是允许的。
Ali:好的,很好。Rohit,这澄清了一切。非常感谢您今天在 EB-5 节目上分享行业见解和您的个人经历,Rohit。节目结束了。也许节目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我们可以再多谈一些,因为 EB-5 行业在未来几年会发展,因为我们休息了一段时间。无论如何,感谢 Rohit 的到来,期待在下一次活动中见到您。
罗希特:非常感谢。非常感谢有机会与您交谈。也很高兴认识您。再次感谢您。
男:您正在收听的是“EB-5 投资者杂志”的“Eb-5 之声”播客。要了解有关此集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eb5investors.com/podcast。请尽快再次加入以了解更多对话,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