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tian Triantaphyllis
对于 EB-5 投资者来说,选择投资项目的过程可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为了以高效和有效的方式做出这一重大决定,需要采取一些步骤。在做出选择选择律师的决定时,身边有法律和财务顾问是非常重要的 EB-5项目,因为该过程既涉及移民法合规问题,又涉及财务风险。以下几点重点关注在做出这一重要决策时需要考虑的区域中心项目相关因素。
如何寻找区域中心
An EB-5区域中心 是一家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指定参与 EB-5 移民投资者计划以促进经济增长的美国实体,无论是公有还是私有。每个区域中心都管辖特定的地理区域,以便集中集中 EB-5 投资。目前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超过 720 个,对于潜在投资者来说,在选择投资的区域中心项目时可能会感到不知所措。选择区域中心所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通过索取区域中心指定函副本并在 USCIS 网站上查看 USCIS 批准的 EB-5 区域中心列表,确认该区域中心已被 USCIS 指定。
- 要求区域中心遵守 USCIS I-924A 年度报告要求的证据,例如 I-924A 申请 收据。
- 对区域中心运营商的背景进行尽职调查。
- 索取有关 EB-5 投资者批准表格的跟踪记录的信息 I-526 和 I-829 请愿书。
- 索取区域中心与 EB-5 项目之间的赞助协议副本,以确保与区域中心建立适当的联系。
如何选择 EB-5 项目
特 EB-5 项目选择流程 涉及从财务角度和移民法角度评估和评估项目,因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通常涉及获得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并最终从EB-收回投资资金5个项目。用于项目融资的 EB-5 投资产品将包括与发行人和项目开发商有关的文件。选择 EB-5 项目所采取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的商业计划 – 审查业务计划以确保 Matter of Ho 合规性,包括以下项目:
- 项目建设时间表
- 工程建设预算
- 创造就业时间表
- 该项目预计 5-10 年
- 项目图片或效果图
- 估价
- 关于项目可行性的第三方市场研究
- 许可证和政府批准
- 契约/租约
- 总承包商协议
- 目标就业区域分析
经济影响研究 – 审查方法、研究输入的可靠性(例如项目支出和运营收入),并检查租户入住问题。
EB-5 投资合同 – 审查以下任何文件以了解 EB-5 合规事宜(如适用):
- 私募备忘录
-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协议
- 托管协议
- EB-5 贷款文件
项目开发文件 – 审查以下任何文件以了解 EB-5 合规事宜(如适用):
- 高级贷款文件
- 过桥贷款文件
- 股权投资证据
- 项目开发商的背景和经验
在审查 EB-5 项目文件时,应分析某些语言,以确保移民法合规性和财务尽职调查的目的。例如,在 EB-5 投资文件中使用“保证”一词是敏感的,因为新商业企业 (NCE) 无法保证 EB-5 投资者投资资金的回报。然而,EB-5 计划允许某些保证。可写入发行文件的担保类型如下:
- 在 I-5 或有条件合法永久居民入境遭拒后,NCE 保证向 EB-526 投资者退还出资。
- NCE 向就业创造实体 (JCE) 偿还 EB-5 投资可由 JCE 或 JCE 的关联公司担保,可能会写在条款清单中。
- JCE 提供施工竣工保证,以确保为 EB-5 投资者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
项目投资文件中必须讨论 EB-5 积压和某些国籍的 EB-5 移民延长时间表。长期积压导致需要在投资合同中写明有关子女超龄问题的措辞,并澄清投资者获得就业创造信贷的时间范围。由于 EB-5 时间表延长,项目如何处理 EB-5 资金的方面也必须纳入合同中,例如预期更长的 EB-5 贷款期限和描述重新部署 EB-5 投资资金的选项。
项目类型
EB-5 法规要求 EB-5 投资者获得 NCE 的股权以换取 EB-5 投资,因此, 投资者不能借出投资资金 到 NCE。然而,市场上EB-5项目的两种主要类型是股权模式和贷款模式。股权模式 EB-5 项目需要 NCE 使用 EB-5 投资者的资金对开发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称为 JCE,而贷款模式需要 NCE 使用 EB-5 投资者的资金向开发项目提供贷款JCE开发该项目。下图说明了两种模型的使用:
无论哪种情况,EB-5 投资者都将与 NCE 有自己的投资条款,NCE 和 JCE 将有自己的投资条款,并且该项目将有责任为 EB 创造足够数量的就业机会-5投资者并将投资资金返还给NCE。关于贷款模式,EB-5贷款文件将讨论EB-5贷款与项目借款人处于高级还是初级地位,以及EB-5贷款是否有项目担保或无担保。每个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将确定他或她更喜欢哪种投资结构,因为只要投资的结构符合 EB-5 规定,任何一种结构都适用于 EB-5 计划。
目标就业区/非目标就业区
自 21 年 2019 月 5 日起,新的 EB-XNUMX 法规生效,其中美国移民局取消了美国州或地方政府将某些地理和政治分区指定为高失业率地区的能力,以获得目标就业地区的资格(茶)。相反,美国移民局现在将指定此类 TEA,并将限制基于人口普查区的 TEA 的构成,以帮助 确保公平地指定TEA 并始终如一。指定 TEA 以使 EB-5 项目符合 800,000 美元投资水平而不是 1,050,000 美元投资水平的方法,使潜在的 EB-5 投资者感到有些困惑。
定义 TEA 被 USCIS 认定为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 150% 的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
- 农村茶叶茶区
根据新的 EB-5 法规,“农村地区”被定义为大都市统计区或人口超过 20,000 人的城市或城镇之外的任何区域。实际上,要获得农村 TEA 资格,I-5 申请中的 EB-526 投资者必须在提交的文件中包含美国人口普查数据,证明 EB-5 项目所在地不在大都市统计数据范围内面积不足20,000万,人口不足526万。 USCIS 将审查 I-XNUMX 申请,并在此过程中审查人口普查数据以批准 TEA 资格。
- 高失业率TEA
根据新的 EB-5 法规,如果投资位于大都市统计区、大都市统计区内的县、人口超过 20,000 的城市或城镇,则大都市地区的某个区域可以被指定为 TEA,或者更多,其中投资主要是做生意,且平均失业率至少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该区域还包括投资主要开展业务的人口普查区,其中可能包括直接毗邻该地区的任何或所有人口普查区,并且每个人口普查区的加权平均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50%失业率。实际上,要获得高失业率 TEA 的资格,I-5 申请中的 EB-526 投资者必须包括一份人口普查区研究,证明该项目的单一人口普查区,或者如有必要,该研究可能包括与项目直接相邻的人口普查区。该项目的人口普查区满足150%的失业率要求。 USCIS 不会自动批准任何特定的计算失业率的方法来确定 TEA,但会审查 I-526 申请等,并在此过程中审查人口普查研究以批准 TEA 资格。
这意味着在任何一种 TEA 情况下,申请人都有责任向 USCIS 提供可靠且可验证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投资的地区是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以便 800,000 美元的投资符合 EB-5 的资格移民过程。
目前市场上有一些 EB-5 项目符合农村资格条件下的 TEA 资格,还有一些项目符合高失业率条件下的 TEA 资格。项目选择过程的一部分将审查证明项目地点如何符合 TEA 资格的证据,这些证据将在 I-526 申请中提交给 USCIS。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选择 EB-5 项目有很多因素。 EB-5 投资者可以利用顾问和讨论点来缩小选择范围,更好地进行尽职调查,从而从财务和移民角度确定满足投资者需求和目标的项目。
了解 EB-5 流程的下一步: EB-5 投资者有效尽职调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