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的一项重大政策发展引起了全球投资界的关注,其中包括 EB-5 投资者、区域中心和主权财富基金,他们越来越多地参与美国房地产资本结构。
2026年5月29日,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联合发布了补充指南——IRS IR-2026-69——以回应《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892条项下的拟议法规。第892条规定,外国政府(包括主权财富基金)从其在美国的被动投资中获得的某些收入无需缴纳美国税款。新的指南引入了两项在2025年12月最初提出的法规草案中缺失的关键保护措施:一项祖父条款和一段过渡期。
我们如何到达这里
最初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的拟议法规,在主权财富基金界引起了强烈警觉。财政部和国税局提议明确外国政府收购债务何时构成“商业活动”——这一认定将取消美国被动投资对主权财富基金的吸引力所在——税收豁免。外国政府、机构投资者及其顾问强烈反对,认为拟议规则会给已在美国市场投资的资本带来不确定性,并有可能扰乱长期存在的投资结构。
财政部和国税局听取了各方意见。今天发布的指导意见以两部分的方式直接回应了这些担忧。“祖父条款”提出了新的适用日期,确保现有的外国政府投资权益在最终法规生效后不受其约束。过渡期给予主权投资者至少90天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算),或直至发布后第一个纳税年度开始之日,以遵守最终法规。
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将此举完全置于政府的经济议程之内,称该指导旨在“为当前投资的待遇提供确定性,并为主权投资者提供过渡性救济”,并承诺将对最终法规进行评估,以“加强美国经济,维护既定的市场惯例,并为现有和未来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维持稳定的环境”。
美国国税局首席执行官弗兰克·J·比西尼亚诺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比西尼亚诺表示:“针对近期提出的法规草案,国税局听取了许多纳税人的担忧,并决定提供过渡性救济措施。通过这些调整,国税局旨在维护既有的市场惯例,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并支持当前和未来主权财富基金在美国的投资。”
为什么EB-5利益相关者应该关注
虽然第 892 条款规范的是主权政府及其投资工具,而非直接针对 EB-5 个人投资者,但外国资本的监管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 EB-5 生态系统。来自海湾国家、东亚和欧洲的主权财富基金和政府关联实体,已日益活跃地参与到美国房地产和基础设施资产类别中,而这些资产类别正是许多 EB-5 区域中心项目的基础。税收待遇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支撑了机构投资者对这些投资结构的需求,而这种需求的增长有利于 EB-5 资本的形成。
对于 EB-5 个人投资者,特别是那些来自家族财富与政府关联企业或投资工具相关的国家的投资者而言,今天的指导意见传递了一个更广泛的信号:本届政府积极回应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并正在采取审慎措施,避免扰乱已经在美国流动的资本。
接下来发生什么
财政部和国税局确认,在发布最终规则之前,将继续就拟议法规的各个方面接受公众意见。90天的过渡期从最终规则发布之日起算。EB-5利益相关者、区域中心以及拥有主权共同投资者或政府关联资本合作伙伴的开发商应密切关注意见征询期,并咨询合格的税务顾问,以评估在不断变化的框架下可能面临的任何风险。
今日发布的《联邦公报》指南中包含了提交评论的说明。
免责声明:本文中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出版商及其员工的观点。或其附属公司。本网站上的信息仅供一般信息;这不是法律或财务建议。具体的法律或财务建议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况的所有事实和情况的持证专业人士提供。在参与 EB-5 计划之前,您应该寻求法律、移民和财务专家的咨询 在本网站上发布问题并不构成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您发布的所有问题都将向公众公开;不要在您的问题中包含机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