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 EB-5 I-829 申请被拒,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 EB5Investors.com

如果您的 EB-5 I-829 申请被拒,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约瑟夫·巴内特
EB-5 咨询处理

作者:Bernard Wolfsdorf、Joey Barnett 和 Serena Siew

如果您是通过 EB-5 计划获得的有条件永久居民 (CPR),并且您的 I-829 解除条件申请被拒绝,您可能会收到移民法庭驱逐程序的出庭通知 (NTA)。

获得非移民许可(NTA)后,想要继续留在美国,一个合法的选择是依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40A(a)条申请取消合法永久居民的驱逐令(LPR取消)。这一复杂的程序需要在移民法官面前寻求豁免驱逐令。

LPR取消流程

要获得取消 LPR 的资格,您必须:

  1. 申请时已是合法永久居民 (LPR) 至少 5 年。
  2. 以任何身份入境后在美国连续居住7年。
  3. 没有犯过加重重罪。
  4. 证明您的案件值得移民法官的有利裁量权。

一般来说,尽管 I-829 表中有相关​​规定和措辞,但只有移民法官维持 I-829 拒绝令,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才会终止,这意味着在驱逐程序期间,您仍可能被视为有条件 LPR。

主日程听证会

第一次听证会将在移民法庭进行,届时您将通过律师就 I-829 拒签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并说明您申请取消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寻求救济的意愿。下一步是向移民法庭提交 EOIR-42A(合法永久居民取消申请表),并向 USCIS 缴纳申请费和生物识别费。申请需提交以下支持文件:

1)作为LPR的5年证明(例如绿卡,纳税申报单)。
2)7年连续居住的证明(租约、学校/工作记录、医疗/牙科记录、纳税申报表等)。
3)良好道德品质的证明(包括家庭关系、困难、就业和其他贡献,包括宗教和社区贡献等)。
4) 积极资产证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家庭成员、社区参与、康复(如果有任何先前的犯罪行为)。

个人听证会

下一步是个人听证会,您将向移民法官陈述您的案件。政府可能会对您的合法永久居留权取消资格或酌情理由提出异议。如果获得批准,您将保留或重新获得永久居留权。
这通常需要咨询或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熟悉EB-5法律和I-829拒签的驱逐辩护律师。务必制定策略,并尽可能同时寻求多种救济方式(例如,取消永久居民身份、调整身份,甚至作为备选方案的自愿离境)。

重要事项

要点
• I-829申请被拒并不会自动终止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只有移民法官最终的驱逐令才会自动终止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 在某些情况下,建议考虑提出动议,重新考虑/重新开启 I-829 拒绝,以提供额外的支持证据。
• 申请取消时,您必须证明您仍然是合法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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