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EB-5 RIA规则实施的关键要点 - EB5Investors.com

期待已久的EB-5 RIA规则实施的关键要点

迈克尔·哈里斯 (Michael A Harris),律师

作者:迈克尔·哈里斯

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拟议法规,旨在实施…… 5 年 EB-2022 改革与诚信法案 (RIA)拟议规则计划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这是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 RIA 成为法律以来 EB-5 监管方面最重要的进展之一。

该提案尚未最终定稿,目前正进入《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公示和评议阶段。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为《联邦公报》刊登之日起60天,假设刊登日期为2026年7月2日,则截止日期约为2026年8月31日。之后,国土安全部必须审查所有意见,考虑进行修订,并在任何新的监管要求生效前发布最终规则。

尽管拟议规则的大部分内容都对 EB-5 利益相关者自 RIA 以来一直在经历的事情进行了编纂,但一些条款将对项目结构、投资者备案、重新部署、资金来源文件、区域中心合规性和 I-829 规划产生重大影响。

注册投资顾问(RIA)终于获得了完整的监管框架。

拟议规则将重组EB-5法规,删除并保留原有的8 CFR 204.6条,并针对RIA后的EB-5申请创建新的8 CFR第204部分D子部分。国土安全部表示,旧法规通常将继续适用于2022年3月15日之前提交的申请,而新的子部分将适用于RIA后的EB-5项目。

这不仅仅是一次技术上的清理。自2022年以来,该行业一直依赖于法律条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表格、政策手册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利益相关者指南以及裁决实践等多种依据。拟议的法规是国土安全部(DHS)为将这些分散的权限整合到一个统一的监管框架中所做的努力。

国土安全部提议将RIA后两年的规则编入法典。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之一是: 维持期国土安全部提议将以下立场正式写入法律:RIA(投资影响评估)后的投资者通常无需在整个有条件居留期间维持其投资。相反,所需资金必须至少投资两年,从所需资金投入风险之日起计算,包括在适用情况下提供给创造就业岗位的实体之日。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沿用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此前在《注册信息披露法案》(RIA)生效后发布的续签指导意见,而这些意见曾引发业界争议和诉讼。拟议的法规将把该政策从次级指导意见转变为公示和征求意见的规则制定程序。

然而,其中存在一个重要的细微差别:拟议规则要求投资金额在EB-5移民签证申请提交之日仍保持投资状态。对于贷款期限短或还款速度快的项目而言,这一提交日期要求可能成为起草和征求意见的重要问题。

部分投资和托管仍然是可行的,但全额投资仍然至关重要。

拟议规则承认,投资者可以通过已投资或“积极进行投资”的方式获得资格。国土安全部也承认,投资者可以继续使用托管安排来证明他们正在积极投资。

但该提案在实际操作中区分了资金投入和投资完成。就两年的投资期而言,如果资金存放在第三方托管账户中,投资期并非仅仅因为投资者将资金存入托管账户而开始计算。投资期从项目获得批准并从托管账户释放到创造就业机会的商业活动中开始计算。

这可能会影响采用分阶段资本募集、延迟托管释放或认购结构的项目,在这些结构中,投资者已承诺支付全部金额,但并非所有资金都已部署到 NCE 或 JCE。

投资金额已明确规定,未来还将增加。

拟议规则将对注册投资顾问(RIA)的投资金额进行规范: 标准最低投资额 为 1,050,000 美元,TEA 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减少投资额为 800,000 美元。

国土安全部还提议将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每五年根据 CPI-U 进行自动投资额调整,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 50,000 美元。

该提案还包括一项引人注目的1,400,000万美元投资额度,用于在未来最终规则生效日期之后提交的“高就业区”投资项目。这对于那些不符合TEA或基础设施优惠政策,但位于高就业区的项目来说可能意义重大。

TEA和基础设施规则将是重要的评论对象

国土安全部特别征求对以下内容的意见 高失业率TEA认定包括适当的数据来源、加权失业率计算以及先前指定资格的续期。

拟议规则还就哪些类型的项目应符合基础设施项目的定义征求意见。这一点值得关注,因为基础设施预留项目一直是使用率最低的RIA类别之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如何解读该类别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开发商和区域中心而言,TEA 和基础设施条款可能是该规则中最具影响力的部分之一。

过桥融资面临一项重大限制提案

国土安全部提议 取消使用已偿还的过渡性融资 作为证明EB-5项目创造就业机会的依据。这将与以往EB-5的做法截然不同,以往的做法通常是利用过渡性融资,使项目在EB-5资金完全筹集之前就能开始建设。

国土安全部并未完全关闭大门。该机构正在就替代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包括是否应允许在限制条件下提供过渡性融资,例如设定期限限制或基于项目总成本百分比的上限。

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区域中心、开发商、经济学家和行业团体的广泛关注。

陷入困境的企业将被取消资格。

另一项重要提议是取消将陷入困境的企业作为EB-5资格认定的依据。历史上,陷入困境的企业案例允许投资者通过保住现有工作岗位而非创造就业机会来获得资格。实际上,陷入困境的企业案例相对较少,但取消这一类别仍然会消除EB-5的一个长期选项。

项目申请变得更加重要

拟议规则强化了以下方面的核心地位: 区域中心项目申请区域中心投资者只有在区域中心提交相关项目申请后才能提交申请,并且他们的资格与该申请的持续批准挂钩。

这意味着I-956F表格的策略变得更加关键。项目申请不仅仅是程序上的先决条件;根据拟议规则,它将成为投资者在申请中资格认定的持续依据。

国土安全部还提出了修改程序,包括在区域中心、国家合作企业或联合合作企业被终止或取消资格时,投资者可以进行的修改。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至少持续投资两年,并且创造了所需的就业岗位,则无需进行任何修改。

重新部署仍然存在,但会增加更多限制措施。

国土安全部特别征求对以下内容的意见 投资者资本的重新部署包括区域中心应使用的记录合规性的流程。

拟议规则似乎反映了后RIA时代的局面,即如果投资者已满足两年的投资要求并创造了就业机会,则不应仅仅因为签证积压严重而需要重新部署资金。国土安全部明确指出,其解释将限制新企业仅仅为了应对可能漫长的签证延误而重新部署资金,从而避免投资者资金面临风险。

也就是说,重新部署将受到更正式的合规规则、文件记录和执法风险的约束。

基金管理、独立账户和合规体系日益受到重视。

拟议规则将落实注册投资顾问(RIA)关于独立账户和基金管理的规定。区域中心、国家实体实体(NCE)和联合实体实体(JCE)应预期投资者资金流动、记录保存、监督和合规认证方面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这是更广泛主题的一部分:国土安全部不仅仅是在监管投资者的资格。它还在监管EB-5生态系统,包括区域中心、国家商业实体、联合商业实体、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以及与EB-5实体相关的人员。

美国国土安全部拟对直接推广者和第三方推广者实施注册规则。该机构特别就推广者注册流程征求意见。

推广人员和移民中介需遵守正式注册规则。

这是合规方面的又一重大进展。区域中心和国家移民中心需要确保推广人员、移民代理和其他中介机构均已妥善注册,并通过书面协议获得报酬,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审计、现场检查、制裁和取消资格成为核心执法工具。

拟议规则将实施审计、现场检查、罚款、暂停、取消资格和终止等措施。

这证实了RIA之后的项目模式正从以申请为主导的模式转向监管力度更大的合规机制。区域中心和项目发起人应预料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重点关注文件审核、资金流动、证券合规、发起人活动、就业创造以及持续的资格审查。

国家安全和反欺诈条款范围广泛。

拟议规则将实施RIA条款,旨在保护EB-5计划免受欺诈和国家安全威胁。

这些授权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区域中心、新商业实体 (NCE)、联合商业实体 (JCE) 以及与 EB-5 实体相关的个人。它们还可能允许美国移民局 (USCIS) 采取超出传统补充材料请求 (RFE)、意向通知书 (NOID) 和拒签框架的措施,包括制裁和取消资格。

明确撤回和自动撤销规则

国土安全部还提议明确撤回申请的处理流程以及移民分类申请的自动撤销程序。

对于退出项目、寻求保留优先日期或参与修改或替换投资结构的投资者来说,这可能很重要。

最终规则何时能够公布?

由于这是一项拟议规则,在国土安全部完成行政程序法(APA)流程之前,任何内容均不具有最终效力。假设《联邦公报》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则公众意见征集截止日期约为2026年8月31日。之后,国土安全部必须审查并回应重要的公众意见,然后才能发布最终规则。

国土安全部发布最终法规并无强制性期限。如果时间安排非常紧迫,最终法规可能要到2026年底才能出台,尤其是在国土安全部希望在2027年1月1日首次自动投资额调整之前完成最终法规的情况下。考虑到该法规的规模、EB-5项目的复杂性以及行业利益相关者可能提出的广泛意见,更现实的时间表可能是在2027年初至年中。

最终规则可能不会在发布后立即生效。提案中的部分内容提及了最终规则发布后一段时间内的生效日期,其中包括一些条款将在最终规则发布后60天生效。

关键外卖

这项拟议规则并非只是例行公事,而是首次对RIA后的EB-5项目进行全面监管。

对于投资者而言,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可持续性、重新部署、资金来源文件、项目审批风险,以及如果区域中心、NCE 或 JCE 受到制裁时的保护措施。

对于区域中心和开发商而言,最重要的问题包括项目申请、过渡性融资、TEA 方法、基础设施资格、资金管理、发起人注册、审计、修改和执法风险。

业界应将此次公示征求意见期视为一次至关重要的机会。许多拟议条款可能会在未来数年内影响EB-5项目的运作方式。最重要的意见不应仅仅针对不利规则提出异议,而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既能维护项目的完整性,又能保障EB-5资金用于实际项目和创造实际就业机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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