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决后,有犯罪记录的EB-5投资者面临新的重新入境风险 - EB5Investors.com

最高法院裁决后,有犯罪记录的EB-5投资者面临新的重新入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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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对有犯罪记录或面临指控的绿卡持有者(包括 EB-5 投资者)返回美国时的入境权产生了重大影响。

2026年6月23日,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做出了一项重大裁决。 布兰奇诉劳该裁决由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撰写。这项裁决使得政府更容易将有犯罪记录的返美绿卡持有者纳入更严格的不可入境程序,他们可能被假释入境、拘留或启动遣返程序,而举证责任则落在个人而非政府身上。

此案涉及刘慕才(Muk Choi Lau),他是一名中国公民,于2007年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在他因涉嫌在新泽西州伪造商标而被起诉期间,他曾短暂前往中国。当他返回肯尼迪国际机场时,边境官员基于该项指控,没有允许他入境,而是给予了他假释。

“这项决定提高了对任何有犯罪记录的永久居民的风险评估。” WR移民公司的伯纳德·沃尔夫斯多夫 他说:“即使逮捕事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从国际旅行返回后,也将面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更严格的审查。”

“仅凭过去的逮捕记录并不能改变合法永久居民进行国际旅行的风险,” 鲍比·安 安氏律师事务所表示:“根据这项裁决,那些因道德败坏罪行而被捕并被定罪的永久居民,可能会被认定为‘不予入境’。”

“过去一起已结案的逮捕事件本身并不一定就是问题,”他说。 尤利娅·韦雷米延科·坎波斯YVC Legal 的律师表示:“关键问题在于是否有人被定罪,涉及哪条法规,案件是如何解决的,以及判决结果是否构成不可入境的理由。即使案件被驳回,如果出现在数据库中,仍然可能导致在机场受到盘问。”

该裁决对美国绿卡持有者意味着什么?

通常 持有绿卡的旅客从国外旅行返回 被视为已获准进入美国,不被视为“正在寻求入境”。该法律列出了六项例外情况。

最高法院的裁决明确指出,边境分类和最终的遣返听证会是两个独立的步骤: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官员无需持有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存在取消入境资格的犯罪行为,但政府仍然必须证明某人对该犯罪行为有罪或承认,才能在遣返听证会上证明其不可入境。

重新分类的实际后果十分重大。它决定了适用哪条遣返途径,而这两条途径截然不同。如果返回的居民被视为已获准入境,政府只能以可驱逐出境为由提起遣返诉讼,此时政府负有举证责任。相反,如果该居民被视为正在寻求入境,政府则以不可入境为由提起诉讼,举证责任转移至个人,由其证明自己符合入境条件。

然而,沃尔夫斯多夫澄清说,重新分类并不意味着个人会失去资格。 永久居民身份“这意味着国土安全部可能会将某些返回的绿卡持有者视为入境申请人,从而将追究其不予入境或遣返责任的责任转移到政府身上,而不是简单地将他们作为返回居民接纳。”

安补充道:“他们不会被自动重新分类。触发事件是国际旅行。如果一名有犯罪记录的永久居民从国际旅行返回,他们可能会被视为入境申请人,并面临被拒绝入境/再次入境美国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裁决的适用范围。该裁决并不意味着每次逮捕都会导致绿卡持有者被拒绝入境。该裁决也不影响《移民和国籍法》(INA)规定的其他例外情况,例如放弃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离开美国超过180天,或在遣返程序进行期间离境。最高法院的裁决并非将每张交通罚单或轻微指控都变成绿卡危机。但它确实明确指出,有某些犯罪记录的合法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可能会在美国边境面临更严格的对待。

沃尔斯多夫提醒美国绿卡持有者在出行前评估自身情况。“我的建议是,在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审查过你的刑事记录之前,不要登机。即使是轻微的逮捕记录,也可能在入境口岸引发意想不到的移民问题。行前进行法律审查远比落地后被拘留或启动遣返程序要轻松得多。”

对有犯罪记录的EB-5投资者的影响

对于已经获得绿卡的EB-5投资者来说, 犯罪记录或未决指控任何国际旅行都存在更高的风险。面临涉及道德败坏罪名的刑事​​指控,是风险最高的情形。 布兰奇诉劳.

“这项决定对有犯罪记录的EB-5申请人没有影响,”安指出。“但是,有犯罪记录(取决于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涉及CIMP)肯定会影响申请人EB-5申请被拒的几率。”

待决的指​​控可能会造成入境时受到二次检查和审查的风险,根据法院的裁决,政府可以在之后的遣返听证会上而不是在边境满足其举证责任。

“如果一名返回的EB-5投资移民被视为‘入境申请人’,这并不意味着他/她会自动失去永久居留权。但这可能会使他/她处于更加艰难的境地,包括二次审查、延期审查、假释、可能的拘留和遣返程序。”

例如,EB-5申请人的待决犯罪记录可能会在提交I-485表格或进行领事馆程序之前接受审查。“I-526/I-526E阶段主要关注投资和资金的合法来源,但犯罪问题仍然会影响申请人的可信度、入境资格以及后续的绿卡申请资格,”她说道。

曾犯有可能构成道德败坏罪的罪行——包括许多欺诈罪、意图剥夺他人财产的盗窃罪以及涉及故意伤害或欺骗的罪行——也会增加风险。分析结果高度依赖于具体案情;轻判或未入狱并不一定意味着该罪行不属于此类。

如果存在任何逮捕、待决指控、认罪、定罪、缓刑问题、酒驾、毒品案件、欺诈案件、盗窃案件或伪造文件问题,在进行任何国际旅行之前都应该咨询移民法。

对于有犯罪记录的EB-5投资者,也适用同样的考虑因素。 仍在等待他们的绿卡即使刑事案件已经结案或看似轻微,仍可能影响申请流程以及未来再次入境美国。因此,在出国旅行前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至关重要。

沃尔夫斯多夫表示:“这项决定并未改变EB-5申请人的法定入境要求。但是,有未决指控、定罪记录,甚至有复杂逮捕记录的申请人应预料到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并应在提交申请前或离开美国前妥善解决移民相关问题。”

至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是否会在 I-526E 或 I-485 申请的初始阶段审查其对犯罪披露的评估,沃尔夫斯多夫和安预计该流程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因为 USCIS 一直以来都对所有 EB-5 申请人和其他永久居留申请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严格审查。

Veremiyenko-Campos总结道:“在移民律师审查过完整的犯罪记录之前,切勿出行。如果出行不可避免,当事人应携带经认证的法院记录,以证明最终判决结果,并且在未事先咨询律师的情况下,绝不应签署任何放弃永久居留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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